
户外LED显示屏的工期,往往不是卡在安装技术上,而是卡在许可上。画面变化的显示屏在韩国《户外广告物等管理及户外广告产业振兴法》中被归为数字广告物,属于许可对象,尺寸、位置和亮度标准因地方政府条例而异。
我们整理了流程的大致脉络以及各方分工。具体标准需向安装地所在市·郡·区的广告物主管部门确认。
1. 先确认是否属于许可对象
显示屏大多需要“许可”,部分只需“申报”,有些地方则“禁止”。
按法规,霓虹、电光类中广告内容随时变化的数字广告物属于许可对象(内容不变的电光类也需许可)。首先要确认安装位置是否位于住宅区、文物周边、路边等禁止区域,以及条例对尺寸、高度、亮度的规定。我们会参照类似案例进行初步确认,最终确认则向主管部门咨询。
2. 准备资料
施工方制作图纸和说明书,申请以业主(建筑所有人)名义提交。
设计图纸和结构说明书由我们代为编制。实地测量的尺寸和结构方式会直接写入其中,因此实地测量与许可资料是同一流程。
许可(申报)申请书
能反映安装地点周边情况的彩色照片
广告物彩色图样(标明屏幕尺寸、位置)
广告物形状、规格、材料、结构、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图纸
业主、土地所有人同意书(租赁或共有土地时)
电气安全认证材料使用确认(依据《电气用品安全管理法》)
3. 受理 → 审议 → 许可
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提交,视规模和位置需经广告物审议委员会审议。
向市长、郡守或区厅长提交申请书后,主管部门依据条例标准审查;大型或特定区域还需经过广告物管理·审议委员会审议。所需时间因地方政府而异,通常为2~4周,如需审议则更长。取得许可证后施工,完工后标示许可编号。
4. 施工后 — 安全检查与续期
取得许可并非终点,还附带维持条件。
电气材料须使用安全认证产品,线路不得外露;达到一定规模的广告物须接受定期安全检查。许可有标示期限,到期前需申请延期;变更屏幕尺寸或位置时需取得变更许可。夜间亮度投诉依据条例的亮度标准判定,因此应按许可条件设置自动调光。
① 谁负责什么
分工明确,工期就不会拖延。
| 阶段 | 业主(建筑所有人) | LO-GIN IT |
|---|---|---|
| 确认对象 | 提供安装地区及建筑信息,向主管部门咨询 | 参照类似案例初步审查,提出尺寸、位置替代方案 |
| 资料 | 填写申请书并作为申请人,提供所有人同意书 | 彩色图样、结构·规格说明书、设计图纸、照片 |
| 受理·审议 | 提交申请,出席审议(如需) | 答复技术问询,补充图纸 |
| 施工 | 转交许可证 | 按许可条件施工,标示许可编号 |
| 维持 | 申请续期·变更,接受安全检查 | 协助检查,维持亮度设置 |
② 许可检查清单
开工前请确认以下五项。
安装地条例对数字广告物尺寸、高度、亮度的标准
是否属于禁止区域、特定区域
业主、土地所有人的同意
许可期限(到期日)及续期流程
路边需办理道路占用,公共用地需与主管机关协商
法规·流程:韩国生活法令信息网,户外广告许可及申报 · 韩国生活法令信息网,户外广告禁止与否确认 · 《户外广告物法施行令》(维基文库)。分工与所需时间以LO-GIN IT施工经验为准,具体标准需向地方政府条例及主管部门确认。
本指南推荐规格
数字广告物 = 许可对象
资料:申请书、照片、图样、说明书、设计图纸
受理 →(审议)→ 许可 → 施工 → 检查·续期
以业主名义申请,图纸由施工方编制